一、一方在
離婚藏匿財產怎么辦?
一方在
離婚藏匿財產的情況下,應當被認定為有過錯方,在
離婚財產分隔時主張不分財產或者少分財產。通過申請法院開具調查令或者申請法院調查。此時需要提供對方的開戶行和賬號。在申請法院調查銀行存款時,應當同時申請法院打印自開戶以來的存款明細,以便清查帳號下全部存款取款,來往明細,并可作呈堂證供。
二、
離婚時夫妻隱匿財產如何查明
一般情況下,隱秘財產有銀行存款、
股票和
房產等等。
離婚時,如何查明夫妻一方隱匿的財產?實踐當中比較復雜,以下介紹三種基本可行的調查途徑:
(1)調查銀行存款。自己辦理或者委托律師辦理,通過申請法院開具調查令或者申請法院調查。此時需要提供對方的開戶行和賬號。在申請法院調查銀行存款時,應當同時申請法院打印自開戶以來的存款明細,以便清查帳號下全部存款取款,來往明細,并可作呈堂證供。
(2)調查
股票。一是知道對方在哪一個
證券公司開戶,可以委托律師申請法院調查令,或直接申請法院到
證券公司調查,打印
股票交易資金對賬單,或直接去開戶銀行打印
股票交易的對賬單。二是不知道對方在哪一個
證券公司開戶,可提供夫妻一方身份證號碼后,向法院申請調查令,或直接去中國
證券上海結算公司或中國
證券深圳結算公司調查對方的
股票交易明細及所有的
股票交易紀錄;如果想查到對方的資金賬戶情況,還可以在查出對方的開戶
證券公司后,再次向法院申請調查令或申請法院直接去開戶
證券公司調查資金對賬單,對方賬戶內的
股票市值及資金賬戶余額將隱無可隱,一目了然。
(3)調查
房產。
A、房地產所有權人配偶憑其身份證明、戶口本和結婚證等夫妻關系有效證明材料原件,可查詢相關房地產登記結果信息。
B、仲裁、訴訟案件當事人憑其身份證明以及仲裁機構或者審判機關的立案證明原件,可以查詢、復制與仲裁、訴訟案件直接相關的房地產登記資料。
C、申請查詢房地產登記資料的,應明確查詢目的和房屋坐落,提供身份證明等必備證明材料,并按要求填寫查詢登記表;查詢登記表應同時載明房地產所有權人姓名(名稱)、房地產登記案號或房地產權利憑證編號之一用于查詢時核對和匹配。
一方在
離婚時藏匿財產的,在法律上有明確規定,當事人可以向司法機關
起訴,要求重新分割財產,并主張對藏匿方進行不分財產或者少分財產。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況下,對有過錯方的舉證應當由無過錯主動進行,在搜集相關證據的時候應當在法律允許的范圍之內,避免出現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