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妻是協議
離婚的話,則此時必須要按照國家的規定來處理,先簽訂好一份
離婚協議書,然后再到相關部門辦理
離婚手續。而具體說來協議
離婚中也有一些禁止事項,那么這個協議
離婚的禁止事項有哪些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協議
離婚的禁止事項有哪些
協議
離婚的禁止事項,主要有以下三個:
1、雙方未達成
離婚協議;
2、雙方或其中一方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3、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二、協議
離婚后財產問題還可以
起訴嗎
一般情況下,
離婚協議中已經協商好的財產分割問題,是不能反悔的。但是由于財產問題以及夫妻關系的特殊性,如果您遇到了下面兩種情況,是可以向法院
起訴的:
1、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
離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
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
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但是這兩種情況都需要提供充足的證據來證明的,如果您在收集證據或實際的訴訟中遇到困難,建議您咨詢專業的婚姻方面的律師,畢竟夫妻共同財產是兩個人的不是一個人的,您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
離婚協議有效的條件
有效的
離婚協議須具備以下條件: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
離婚的意思表示真實,且就財產分割、債務承擔、子女撫養達成一致;
3、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禁止性規定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4、
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
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但該條款適用的前提是當事人已經通過協議的方式辦理完
離婚手續,且該
離婚協議已在辦理
離婚手續的民政局進行了備案。
協議
離婚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但是出現了上文中提到的三種情形是絕對不允許的,您注意避免。而有效的
離婚協議,一般是需要具備上述幾個條件的。若你還不是很清楚協議
離婚的禁止事項,可以直接來電咨詢我們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