馳名
商標申請條件有哪些
商標法沒有規定馳名
商標的形式要件,給司法和行政管理部門留出了很大的裁量空間,也出了一個難題。那么馳名
商標是否必須具備形式要件?考慮到以下三個現實因素,馳名
商標必須同時具備形式要件:首先,
商標法規定的馳名
商標實質要件或要素過于抽象和籠統,在實踐中難以操作和把握;其次,確定形式要件可以防止執法部門自由裁量權的濫用,維護良好的執法秩序;再次,確定形式要件可以保障馳名
商標的相對穩定性,使得對馳名
商標的保護有法可依、有據可循。至于實質要件與形式要件的關系,實質要件是馳名
商標構成的事實條件,形式要件是馳名
商標構成的法律條件,二者不可偏頗。如果過分強調實質要件而輕視甚至忽視形式要件,容易導致法律秩序的混亂;反之,如果過分強調形式要件而不尊重實質要件,則會背離馳名
商標保護的宗旨,走向程序主義或虛無主義。二、申請認定馳名
商標需要哪些證明材料申請認定馳名
商標應提供的證明材料主要有:(1)馳名
商標認定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2)馳名
商標認定申請人委托
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應提供申請人簽章的委托書,或者申請人與
商標代理機構簽訂的委托協議(
合同);(3)使用該
商標的主要商品或服務近三年來主要經濟指標(應提供加蓋申請人財務專用章以及當地財政與稅務部門專用章的各年度財務報表或其他報表復印件,行業證明材料應由國家級行業協會或者國家級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4)使用該
商標的主要商品或服務在國內外的銷售或經營情況及區域(應提供相關的主要的銷售發票或銷售
合同復印件);(5)該
商標在國內外的注冊情況(應將該
商標在所有商品或服務類別以及在所有國家或地區的注冊情況列明,并提供相應的
商標注冊證復印件);(6)該
商標近年來的廣告發布情況(應提供相關的主要的廣告
合同與廣告圖片復印件);(7)該
商標最早使用及連續使用時間(應提供使用該
商標的商品或服務的最早銷售發票或
合同或該
商標最早的廣告或
商標注冊證復印件);(8)有關該
商標馳名的其他證明文件(如省著名
商標復印件等)。對馳名
商標的認定要比對注冊
商標的認定更為嚴格,具體的條件大概就是上述的幾種。而一旦成為了馳名
商標,意味著在全國范圍內都是給予了更多的保護。不過由于馳名
商標可以帶來更多的經濟利益,于是出現假冒馳名
商標的情況也就變得多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