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撤三答辯流程和費用分別是什么?
商標撤三需繳納的官費是1000元,由
商標局收取,委托代理機構會收取適當的服務費。
商標撤三的流程是:申請人提交撤三申請。申請人進行舉證。
商標局通知注冊人答辯,下發《《關于提供注冊
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這時候注冊人需要在2個月內提交
商標實際使用的證據。
商標局進行證據審查和事實認定。如果注冊人和申請人對決定有任何異議的,都可向
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復審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注冊
商標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
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
商標。二、類型
商標申請被駁回前遞交(防御型撤三)若在后
商標與在先
商標基本相同或者極其近似,通過
商標檢索已經可以確認這枚在先
商標必然要被引證出來,則提出在后
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前進行撤三申請,以便在
商標局實質審查“在后
商標”前撤銷“在先
商標”的注冊,保證“在后
商標”的注冊。
商標申請被駁回后遞交(進攻型撤三)若在后
商標已經被
商標局引證在先
商標予以駁回,在后
商標申請人可對引證
商標提出撤銷三申請,同時向
商標評審委員會遞交駁回復審申請(商評委,周期一年半左右)并請求商評委等待
商標局就撤銷案件的審理結果;三、
商標撤三提交文件1、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
商標申請書(應注明撤銷理2、經申請人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復印件);委托
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
商標代理委托書;3、直接到
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四、可撤回撤三申請的時間點1、自撤三申請人遞交撤銷申請時起至
商標局發出《關于提供注冊
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之前可撤回,通常1個半月至5個月左右的時間;2、自
商標局向
商標注冊人發出《關于提供注冊
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時起至
商標注冊人提交答辯前,通常2個月左右的時間,尚未求證到特別明確統一的答案;3、
商標注冊人提交使用證據后,若注冊人按期答辯,則可撤回(撤銷);若
商標注冊人未按期答辯,則屬
商標被法定撤銷情形,撤三申請人無法撤回;這個是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的,一般來說都是1000塊錢左右,這是由那個
商標局收取的,但是一般是按照當地的標準,可能有一些出入,但是這個差別也不是很大的,具體的流程去辦理的時候是有這個提示的,可以按照這個提示來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