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訂立有什么后果,訂立
合同的后果有哪些
按照當事人的想法,之所以要訂立
合同,肯定是想對彼此的行為進行一個約束,同時也能起到保障自己合法權益的目的。而在
合同訂立之后,一般會產生怎樣的后果呢?我們將從法律角度為您分析,告訴你
合同訂立有什么后果。
一、
合同訂立有什么后果
合同的訂立是締約當事人間相互接觸、協商的過程,是動態行為與靜態結果的統一體。
合同訂立的動態行為是締約人相互協商的過程。
合同訂立的靜態結果是
合同訂立過程結束的狀態,即動態行為的后果。
1、當事人之間達成合意,即
合同成立,此可謂
合同訂立的積極結果,也是當事人訂立
合同的意圖的實現。
2、當事人之間不能達成合意,即
合同不成立,此可謂
合同訂立的消極結果,也就是當事人訂立
合同的意圖不實現,即訂約不成功或失敗。
可見,
合同的成立僅是
合同訂立的積極結果,僅表現
合同訂立過程結束時的一種靜態狀態。
二、違反
合同訂立原則有什么后果
合同訂立原則,是由《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所規定的,貫穿于整個
合同訂立過程中,締約主體均應嚴格遵守的原則。
1、當事人違反平等原則。
在締約過程中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
合同,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所訂立的
合同。
2、當事人違反
合同自由原則。
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
合同,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所訂立的
合同。
3、當事人違反公平原則。
合同中的權利義務不對等,導致
合同顯失公平的,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所訂立的
合同。
4、當事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
在締約過程中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致使對方當事人對
合同性質、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格和數量等重要內容產生“重在誤解”而簽訂
合同的,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所訂立的
合同。
5、當事人違反善良風俗原則。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者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定,另一方當事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該
合同無效。
合同訂立之后,只有在生效的情況下,才會對當事人產生約束力,也就是說此時
合同才會產生一些后果。至于
合同訂立有什么后果,上文中已經作出了講解。在具體訂立
合同的時候有一定的原則需要遵循,而此時違反
合同訂立原則的話,也是要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