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我國的
離婚率居高不下,但是仍有一些人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或是雙方中其中一方不同意,想要
離婚卻離不成,我覺得,這可能需要法律的手段來介入,那么在什么樣的條件下,夫妻可以提起
離婚訴訟呢?我們來看一下國家的法律法規,它明確了一系列夫妻一方想要通過提
起訴訟
離婚的各種條件。對此,我國《婚姻法》中是有相關并且明確規定的,若因雙方的感情破裂,生活不和睦等,單方提
起訴訟,法院也是會準許
離婚的。當然,在實際生活中,還有各種各樣的情況可以單方
起訴離婚。一個是若在夫妻雙方其中一方對家庭成員有暴力行為,甚至有些時候直接就是虐待的,這些行為會為一個家庭帶來陰霾,因此這種狀況下,可以向法院單方提起
離婚訴訟。第二個是若婚姻中雙方其中一方犯了重婚罪(需要經過嚴格的認定,才能確定是否構成此罪),或是與其他人
同居,這種情況下,不利于夫妻的居住與感情,法院也是準許
離婚的。第三個是因為感情出現問題而分居滿兩年的夫妻也可以通過訴訟
離婚。第四個是若夫妻其中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多次教育之后仍然沒有改掉這些毛病且讓人無法忍受的,可以要求
離婚。第五個是夫妻其中一方被宣布失蹤,滿一定期限后,因其不能履行作為家庭成員的責任,可以由另一方提出
離婚訴訟。第六個是適用于其他導致夫妻之間的感情出現了裂痕(這里的裂痕主要是讓雙方的感情完全破裂)的各種情況。夫妻之間可以提起
離婚訴訟的條件當然不僅僅局限于以上的情況,具體情況還是得具體分析的。當然,若雙方之間沒有特別大的過錯,就是婚姻生活過不來,也是有機會、有途徑可以
離婚的,訴諸于法律,相信會有解決之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