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
商標搶注犯法嗎?在理論上,有學者認為
商標搶注行為是否屬不正當競爭行為很難認定,認為其只是合法但不合理 。理由是,搶注行為只具備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部分特征。因為雖然搶注他人在先使用并已創出信譽的
商標行為屬違反公認的商業道德和公平競爭原則,且獲得了不當利益的行為,但是這部分不當利益并不構成損害他人合法權益,因為法律并未規定他人在先使用某一
商標而應得的權益受法律保護。另外,搶注行為并不是欺騙或不正當,因為對于
商標實行注冊在先原則,你如果不先申請注冊,別人當然可以先申請注冊,并沒有排擠競爭對手,法律并未規定其為非法,所以判定搶注行為屬不正當競爭行為缺乏法律依據。在立法上,中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假冒他人的注冊
商標;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璜,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者姓名,引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在商品上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等質量標志,偽造產地,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的行為屬不正當競爭行為,但未規定
商標搶注行為屬不正當行為。
商標法實施細則規定: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以復制、模仿、翻譯方式,將他人已為公眾熟知的
商標進行注冊的行為屬于以欺騙手段或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行為。但是,何為“公眾熟知的
商標”沒有認定標準,公眾熟知
商標是否是馳名
商標或知名
商標,沒有法律標準和認定程序;能否從
商標知名度的高低和廣告費用投入的多少來評判,缺乏法律依據,使大部分被搶注
商標得不到法律應有的保護。
商標搶注在法律上,是不被判定為是違法的行為,雖然不太正當,但是并沒有因為搶注了
商標,就損害了他人的權益,至少讓他人的一些想法被別人使用了。如果你沒有及時注冊,而被被人搶先一步注冊,那么你也不能告他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