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的賠償數額如何計算《
商標法》第五十六條規定:“侵犯
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前款所稱侵權人因侵權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因被侵權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根據這條的規定,我們可以看出
商標侵權賠償有三種計算方式:1、侵權人因侵權獲得的利益;2、被侵權人因為侵權而受到的損失;3、法定賠償。法律規定了三種賠償計算方式,在實務中如何適用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解釋)第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依據
商標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確定侵權人的賠償責任時,可以根據權利人選擇的計算方法計算賠償數額。”這就是說被侵權人可以自行選擇是適用第一種計算方式還是第二種計算方式,如果這兩種方式都無法計算,那么由法院直接適用第三種方式。二、怎么樣算
商標侵權認定
商標侵權行為,需要把握以下幾點:1、遵循保護注冊
商標的原則
商標專用權是通過注冊產生的,其間經過了法定的程序和嚴格的審查,因此,
商標專用權確立後,就應當在法律范圍內子以保護,即使是認為注冊不當的
商標,在撤銷之前,也應如此。注冊
商標有效期滿後,在法律規定的6個月寬展期內,如果原注冊
商標所有人仍未提出續展申請,或續展申請被駁回後,他人在此期間使用與該
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
商標,不構成
商標侵權;如果原注冊
商標所有人提出續展申請且被核準,他人在此期間內使用與該
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栗:構成
商標侵權行為。2、判定近似
商標,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主要從
商標的音、形、義三方面,結合構圖、顏色及整體結構等因素,進行對比,采取隔離觀察、整體觀察、要部觀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綜合判定。在判定中,應當以可能使消費者對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為基本條件,但不以造成實際誤認為必要條件。3、判斷類似商品,前提是商品之間的關系,并考慮商品和
商標之間的關系。商品的功能、用途相同,并且具有共同的消費對象、銷售渠道的,一般認定為類似商品,但商品的原料、生產企業等因素,能夠明顯表明商品的來源,不會使消費者產生誤認的,不應認定為類似商品。4、具體到侵權案件中,商品質量優劣不影響
商標侵權的認定。他人擅自使用與注冊
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
商標的,即使其商品質量優於注冊
商標所有人的商品,也應當認定為
商標侵權行為。至於注冊
商標所有人以其商品質量低劣、粗制濫造或以次充好,構成欺騙消費者的行為,可以適用《產品質量法》及《
商標法》的其他條款處理,與
商標侵權認定沒有直接的關聯。5、不以注冊
商標所有人的違法使用為取舍
商標專用權是一種民事權利,注冊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行使其權利。如果注冊人在使用注冊
商標過程中,有違反《
商標法》和《
商標法實施細則》的情形,可以適用相關條款處理,要求注冊人承擔相應的行政法律責任,但不影響對
商標侵權的認定。6、合理界定正常使用行為他人擅自使用與注冊
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并不是均構成商侵標權:如果這種使用屬正常方式的使用,則不構成
商標侵權。如果已經構成侵權,被侵權人可以選擇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
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
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侵犯
商標其實很多時候都是指對注冊
商標的侵權,畢竟這是受到我國《
商標法》等相關法律保護的。而對于侵權人來講,實施了侵權行為之后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其中比較重要的一項就是民事賠償責任,計算
商標侵權賠償數額的時候,有三種不同的計算方式,可以根據具體的情況進行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