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現將本文書的制作要點介紹如下:
1.當事人的姓名、住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2.承銷
股票的方式。
3.承銷
股票的種類、數量、金額和發行價格。
4.包銷的具體公式。
5.各承銷商的承銷份額。
6.承銷組織工作的分工。
7.承銷期及起止日期。
8.承銷付款的日期及方式。
9.承銷繳款的日期及程序。
10.承銷費用的計算、支付公式和日期。
11.
違約責任。
12.爭議的解決。
13.其他事項。
二、格式:
承銷團協議
本協議由下列各方在 市簽署:
甲方:主承銷商(
證券公司)
住所: 省 市 路 號
法定代表人:
乙方:副主承銷商(
證券公司)
住所: 省 市 路 號
法定代表人:
丙方分銷商(
證券公司)
住所: 省 市 路 號
法定代表人:
……
鑒于:
1.甲方(即主承銷商)已于 年 月 日與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簽署關于為發行人發行面值人民幣1.00元的A種
股票 股的承銷協議;
2.甲、乙、丙……各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協商、公平合理的基礎上,為確定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達成本承銷團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承銷
股票的種類、數量、金額及發行價格。
1.1 承銷
股票的種類
……
2.承銷的方式
3.承銷份額
4.承銷期及起止日期
5.承銷付款的日期及方式
6.承銷繳款的程序及方式
7.承銷費用的計算、支付方式和日期
8.各方的權利義務
9.
違約責任
10.爭議的解決
11.附則
甲方:××
證券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
證券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丙方:××
證券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
年 月 日
三、舉一范例供制作時參考:
××股份有限A股發行承銷團協議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在 市簽署:
甲方:主承銷商(××
證券公司)
住所: 省 市 路 號
法定代表人:
乙方:副主承銷商(××
證券公司)
住所: 省 市 路 號
法定代表人:
丙方:分銷商(××
證券公司)
住所: 省 市 路 號
法定代表人:
鑒于:
1.甲方(即主承銷商)已于 年 月 日與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發起人)簽署了關于為發行人發行面值人民幣1.00元的A種
股票 股的承銷協議;
2.甲、乙、丙三方同意組成承銷團,依據上述的承銷協議負責本次
股票發行的有關事宜。
甲、乙、丙三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協商、公平合理的基礎上,為確定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達成本承銷團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承銷
股票的種類、數量、金額及發行價格
1.1
股票的種類
本次發行的
股票為面值人民幣1.00元的人民幣普通股(即A股)。
1.2
股票的數量
本次發行的
股票數量為 股。
1.3
股票的發行價格
本次發行的
股票的發行價格為:每股人民幣 元。
1.4 發行總金額
本次發行的總金額為: 元(即發行總金額=發行價格×發行數量)。
2.承銷方式
本次
股票發行采取余額包銷的方式,即在承銷期屆滿之時仍未完全售出所有
股票的,各承銷團成員按承銷比例將未售出的
股票全部認購。
3.承銷比例
3.1 甲方承銷比例為 %,共計 萬股;
3.2 乙方承銷比例為 %,共計 萬股;
3.3 丙方承銷比例為 %,共計 萬股。
4.承銷期及起止日期
本次
股票發行承銷期為 天(不得多于90天),起止日期為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5.承銷付款的日期及方式
在本次承銷期屆滿30日內,甲方負責將全部
股票款項(在扣除承銷手續費后)劃入發行人指定的銀行帳戶。此處的全部
股票款項,包括全部向社會公眾發行完所得的股款,也包括未全部向社會公眾發行完而被甲、乙、丙三方以發行價購入的股款。
6.承銷繳款的公式和日期
6.1 甲、乙、丙三方向社會公眾發行的
股票所得股款應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6.2 如果本次承銷的
股票未全部向社會公眾發行完,則乙、丙兩方應在本次
股票承銷期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將其包銷
股票余額款項全部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6.3 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戶名:××
證券公司
開戶銀行:××銀行××分行
銀行帳號:
7.承銷費用的計算、支付公式和日期
7.1 承銷費用的計算
7.1.1 甲方與發行人簽署的承銷協議已確定本次承銷費用為 萬元。
7.1.2 對于承銷費用,應先扣除制作、印刷、散發、刊登招股說明書,發行公告費用就其他相關費用。
7.1.3 甲方作為主承銷商,還應提取主承銷商協調費,即 萬元,在提取主承銷商協調費后剩余的部分在甲、乙、丙三者分派。
7.1.4 在三者之間的分派
承銷費用在扣除以上費用后的剩余部分由甲、乙、丙三方按包銷比例進行分配,即甲方可獲得 萬元,(即剩余部分× %);乙方可獲得 萬元(即剩余部分× %);丙方可獲得 萬元,(即剩余部分× %)。
7.2 承銷費用支付方式和日期
甲方作為主承銷商應在乙、丙兩方將其包銷的余股款全部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見第6條)后5天內將乙、丙兩方應得的承銷費用劃入其各自指定的銀行帳戶。
乙方 戶名:××
證券公司
開戶銀行:××銀行××分行
銀行帳號:
丙方 戶名:××
證券公司
開戶銀行:××銀行×分行
銀行帳號:
8.甲方權利和義務
8.1 甲方的權利
8.1.1 甲方在組織協調本次
股票承銷過程中,有權要求乙、丙雙方給予積極配合。
8.1.2 甲方有權要求乙、丙雙方在本次承銷未將全部
股票向社會公眾售完的情況下按本協議的規定將包銷
股票余額款項劃入甲方所指定的銀行帳戶。
8.2 甲方的義務
8.2.1 甲方應負責制訂本次
股票發行方案,并組織、協商各承銷商實施本次
股票發行事宜。
8.2.2 甲方應負責
股票發行的廣告和宣傳工作。
8.2.3 甲方應在本次
股票承銷中履行保密義務,不得將除向公眾披露的招股說明書之外的,可以影響本次
股票承銷的信息向承銷團成員以外的人泄露。
9.乙、丙兩方的權利義務
9.1 乙、丙兩方的權利
9.1.1 乙、丙兩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將其應得的承銷費劃入其分別指定的銀行帳戶。
9.1.2 乙、丙兩方有權要求甲方向其提供包括發行人提供的所有與本次承銷有關的資料文件。
9.2 乙、丙兩方的義務
9.2.1 乙、丙兩方應根據本協議盡職、勤勉地進行承銷
股票。
9.2.2 乙、丙兩方應嚴格履行保密義務,不得將除向社會公眾披露的招股說明文之外的可能影響本次
股票承銷的信息向承銷團成員以外的人泄露。
10.
違約責任
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有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即構成
違約,給他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三方或兩方均有過錯的,按過錯大小承擔
違約責任。
11.爭議的解決
11.1 任何對本協議的解釋和履行產生爭議的,各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
11.2 在開始協商后30日內仍未達成一致的,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其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
12.附則
12.1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本協議自各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12.3 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一份,發起人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證券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
證券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丙方:××
證券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