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
合同毀約金不賠怎么辦?勞動
合同違約金不賠的話,可以私底下和用人單位進行商量,商量不成也可以進行投訴和
勞動仲裁,勞動訴訟。首先,《勞動
合同法》對服務期及
違約金的約定有了新規定。該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
違約金。”單位為勞動者辦戶口、提供住房、車輛等特殊福利,并因此設定服務期及
違約金的做法,將不再得到法律的認可。此外,《勞動
合同法》對
違約金的“上限”也作出規定: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
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二、勞動
合同違約應如何賠償?現在的勞動
合同法規定了兩種情形下可以約定
違約金,除此之外是不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
違約金的,在
合同未到期辭職的,勞動者只需要按照規定的程序提出辭職就可以了。1、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
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
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
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
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
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
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
違約金。在我們國家現在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前提,必須要簽訂相關的勞動
合同,勞動
合同當中如果是存在著勞動期限的話,那么當事人必須要遵守這個期限,否則會產生一定的
違約責任,具體的賠償的話是根據當時約定的
違約金數額來進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