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跟父母有關系嗎?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與父母財產無關。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和獎金。工資是指用人單位按時支付給勞動者的作為勞動者報酬的金錢或者實物;獎金是指用人單位為鼓勵、表揚勞動者而給予勞動者的金錢或者實物。2、生產經營所得。從事自營、租賃、承包業務的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的收入,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配偶一方或雙方以農村承包經營者的名義從事生產和商業活動,以個別工商戶的名義從事工商活動,或以個人合伙的名義從事合伙經營,根據“獨資法”或“
公司法”從事生產或商業活動所得的資金或種類。3、繼承或捐贈產生的財產。在婚姻期間,配偶或
遺產中的任何一方或雙方獲得的財產是雙方的共同財產。如一方或雙方繼承的已故父母的繼承權,以及一方或雙方在結婚時收到的禮物和禮物。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夫妻共同財產為共同共有。夫妻對全部共同財產部分份額地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其中處分權是所有權中的重要權能之一,直接關系到當事人的切身財產利益。二、哪些財產是婚前個人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1、一方的婚前財產;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
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3、遺囑或贈與
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綜上所述,夫妻財產是雙方共有的,和雙方的父母沒有關系,如果
離婚,對共同財產各自分一半,父母及子女都沒有參與分割的權利。界定夫妻財產應當按照結婚登記日期為準,婚后產生的收入都是。如果協商不能達成分割的辦法,可以交給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