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過節費發實物扣個稅嗎?過節費發實物就不需要扣個稅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從單位取得的現金、有價
證券和實物所得,均屬于工資、薪金所得的范疇。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過節費,一般屬于福利性質二、過節的加班工資應該怎么計算?《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三、過節時公司可以強制性要求加班嗎?用人單位應當嚴格
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此外,《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勞動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國家并沒有規定用人單位到過節的時候必須要給員工發過節費,所以過節費可以發現金,也可以發一些其他的實物代替,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不發任何的獎品也并不違法。以實物形式發放過節費的,還是按照實際工資所得扣個稅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