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交通事故不屬于工傷死亡老板有責任嗎?
不屬于工傷的老板就沒有責任,
交通事故認定工傷條件是:
1、必須在上下班途中。包含兩個條件,上下班路線和上下班時間。不一定是必經路線,只要是合理的路線則可。關于時間,我們認為遲到、早退也是上下班時間。需員工向工傷認定部門提供上下班途中的證據。
2、必須是
交通事故。不管是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老的規定要求是機動車
交通事故,修訂后的條例不再限定為機動車),雙方事故還是單方事故,只要是
交通事故則可。
3、必須是本人在事故中不負主要責任(當然包括全責),即本人無責、次責或同等責任。需注意的是,近期有一種趨勢,即交警部門在事故責任較難認定的情況下,往往不再認定責任,而是只出具事故證明書,將責任認定交由法院來完成。
二、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項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張的賠償費用
1、因搶救、治療支出的費用
醫療費
2、(如果存在搶救和治療)誤工費
3、護理費
4、交通費
5、住宿費
6、住院伙食補助費
7、營養費
8、死亡支出的必要費用喪葬費
9、近親屬交通費
10、近親屬住宿費
11、近親屬誤工費
12、因死亡喪失的收入損失死亡賠償金
13、被撫養人生活費
14、近親屬的精神損失精神撫慰金
15、財產損失物質損失賠償金
三、不能享受工傷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第四十二條 工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傷
保險待遇:
(一)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
(二)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鑒定的;
(三)拒絕治療的。
針對上加班路上發生的
交通事故,如果認定的結論顯示不是工傷的話,那關鍵要看誰在
交通事故當中負全部或主要責任了,如果去世的當事人負全部責任,那么受傷比較輕的駕駛員也不需要承擔所有的賠償責任,因為賠償標準就取決于責任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