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定過錯責任原則
合同糾紛規(guī)定是什么?推定過錯責任原則
合同糾紛規(guī)定是一般適用于以下五種情形:1、共同危險行為致人損害責任2、雇員、法人工作人員職務行為致人損害責任3、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責任4、
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損害責任5、
醫(yī)療損害責任(一)過錯責任原則:又稱過失責任原則,它以行為人的過錯作為歸責的根據(jù)和最終要件。(二)過錯推定責任原則:是指為了保護相對人或受害人的合法權益,法律規(guī)定行為人只有在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情況下,行為人才可以不承擔責任。(三)過錯推定責任與過錯責任區(qū)別:過錯推定責任是過錯責任的一種特殊形態(tài),它不是歸責原則,而是過錯責任的適用方式。二者有以下不同之處:1、 舉證責任的分配過錯責任原則采取"誰主張誰舉證" 的原則,因此受害人需就其主張負舉證責任。在過錯推定責任中,舉證責任發(fā)生了倒置,受害人無需就行為人的過錯負舉證責任,被告只有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或者存在法律規(guī)定的抗辯事由才可以免責。(民法的過錯推定責任原則和民訴的舉證責任倒置,實際上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2、過錯的輕重對損害責任承擔的影響過錯責任原則將過錯區(qū)分為不同的程度,據(jù)此確定行為人責任的大小與輕重。在過錯推定的情況下,由于行為人的過錯是被推定的,過錯本身具有一定的或然性,因而難以確定過錯的程度。所以在過錯推定責任中,過錯程度對責任的大小及輕重沒有影響。3、受害人的過錯對損害責任承擔的影響過錯責任嚴格區(qū)分受害人的過錯與行為人的過錯,在混合過錯中根據(jù)當事人雙方的過錯程度確定雙方各自應承擔的責任。二、過錯推定原則適用于那些情形過錯推定責任原則,是過錯責任原則的一種特殊表現(xiàn)形式,它是在適用過錯責任原則的前提下,在某些特殊情形,直接從損害事實推定本身推定致害人有過錯,無須受害人舉證加以證明,致害人不能證明自己無過錯的,應承擔民事責任。在現(xiàn)實生活當中,我們國家對于責任方面的推定是非常的嚴格的,因為很多的人員他們在進行一些糾紛產生的時候,可能并不知道如何來進行規(guī)則,實際上是有過錯推定原則和一些基本的過錯責任原則,舉證責任會因此而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