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戚欠錢賴著不還怎么辦?可以收集證據向法院
起訴,
起訴的流程是: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2、到具有
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起訴,并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后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后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
上訴,并遞交
上訴狀。”二、親戚欠錢賴著不還
起訴應該準備哪些證據?1、能證明與被告之間存在債權的。如
合同、借條、收據、欠條等;2、自己已履行義務而被告逾期不履行義務的證據。如錢款在何日何地通過什么方式交給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歸還,最好能提供與債權、債務人無關系的證明人;3、如有擔保人或介紹人,必須要提供擔保人或介紹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若是單位擔保,須提供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況;4、提供有關被告不履行義務的原因的證據。三、親戚欠錢不還申請財產
保全的條件是什么?人民法院受理財產
保全案件,一般要審查下列條件:第一,須當事人提出申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
執行或者難以
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
保全的裁定。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
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
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
保全措施。當然,特殊情況下,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財產
保全措施。第二,申請人須提供擔保。《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人民法院采取財產
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第一百零一條規定,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第三,財產
保全的目的,是為了防止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或者避免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
執行或者難以
執行。第四,
保全財產的范圍,僅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財產
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實際上,子女和父母間屬于直系親屬關系,但類似于子女向父母借錢的話都是必須要償還的,所以親戚借錢沒有不還的權利。如果協商幾次以后對方都是一副不想還錢的態度,對債權人來講越早
起訴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