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遺囑有效嗎限制行為能力的人不能立遺囑。對此,我國法律有明文規知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限制行為能力的人所立遺囑無效,也就是說限制行為能力的人不能立遺囑。二、哪些人需要提前訂立遺囑1、再婚夫妻再婚夫妻,特別是各自均有子女的再婚夫妻,
保險起見應當訂立遺囑。原因在于,由于雙方是重新組建的家庭,各有子女,無論從感情親疏、生活習慣、利益訴求等方面,都會與自己的繼父或繼母,產生多多少少的差異。而這種差異隨著時間的推移,難免不會被放大和積累。時間長了,自然會加劇重組家庭的內部矛盾。因此,這種情形下,再婚夫妻訂立遺囑,安排身后事務,就顯得勢在必行。2、子女眾多中國人的財富文化習慣,主要還是希望財富聚集于一處,不要拆散,財富的傳承最好在上一輩去世后再進行。而如果子女眾多,為了實現公平,以免身后因
遺產產生糾紛,就需要通過遺囑的方式實現。3、本人身體健康狀況不佳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規定,第一順位繼承人為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這就會出現財富向上(父母)、向下(子女)、平行(配偶)三個傳遞方向。因此,如果本人身體不好,就應提前訂立遺囑,按照自己的心愿對財產作出安排。4、 將財產留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法定繼承人的范圍非常有限,因此,如果當事人想將自己的財產,留給繼承人之外的人,就必須采取訂立遺囑的方式進行傳承。如果沒有遺囑,除非采取生前轉移財產權利、生前捐助或者信托的方式進行操作,否則是無法達成所愿的。不管通過哪一種方式立遺囑,均要求被繼承人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即在年齡上需要達到十八周歲,而其精神狀態也要是正常的才行。若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那么他們訂立的遺囑一定是無效的。而要想訂立的遺囑生效,根據訂立的遺囑不同,格外還需要滿足其他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