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結婚還是
離婚,此時都需要當事人按照國家的規定辦理相應的手續,然后領取對應的證書。其中辦理
離婚手續領取的當然就是
離婚證。那么這個
離婚證能當場領取嗎?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
一、
離婚證能當場領取嗎
新頒布的《婚姻登記條例》施行后,自愿
離婚的雙方,不用再苦等1個月的審查期,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離婚登記時,可以當場領到
離婚證。根據1994年頒布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
離婚申請進行審查,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對符合
離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
離婚證,注銷結婚證。
二、
離婚證領取的程序
離婚證領取程序:1、受理申請
離婚登記的夫妻提出的申請并核查其應當提交的法律文件;2、婚姻登記機關明確告知申請
離婚登記的夫妻關于《婚姻法》規定的登記
離婚的條件;3、詢問關于
離婚協議的內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異議的應當重新協商達成一致;4、詢問關于子女撫養及財產、債務的處理是否有異議,如有,應當重新協商一致;5、填寫《申請
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手印;6、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宣讀《申請
離婚登記聲明書》,填寫《
離婚登記處理表》。經過上文的講解,我們知道夫妻到婚姻登記機構辦理
離婚手續的,一般是能夠當場領取
離婚證的,而從此時起,雙方就不再具有夫妻關系。而在辦理協議
離婚之前,還需要簽訂好
離婚協議書,這可以說是對彼此利益進行保障的文書,在辦理了
離婚手續后就是不能更改的了。關于“
離婚證能當場領取嗎”的問題,我們就為您整理到此,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