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復審材料要哪些 一、
商標復審提交什么材料
1、
商標駁回通知書或
商標異議結案通知書
2、
商標復審申請書;
3、
商標明確的請求理由和事實依據(jù),并附有關證據(jù)材料;
4、委托代理組織,并提交
商標復審委托書;
5、注冊人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身份證復印件。
二、
商標復審的程序是怎樣的
商標復審包括
商標異議復審,
商標駁回復審,撤銷
商標注冊復審共三項。
商標駁回復審: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
商標,
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
商標注冊申請人。
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
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由
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當事人對
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
起訴。
商標異議復審:對初步審定、予以公告的
商標提出異議的,
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事實和理由,經調查核實后,做出裁定。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
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由
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裁定,并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當事人對
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
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
商標復審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撤銷注冊
商標復審:對
商標局撤銷注冊
商標的決定,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
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由
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當事人對
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
起訴。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對
商標局做出的裁定不申請復審或者對
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的裁定不向人民法院
起訴的,裁定生效。
商標復審是一個程序性的問題,涉及的方面也比較細。此時需要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供相應的
商標復審材料,同時針對
商標復審也是有具體的程序要求的,其中分為了
商標異議復審,
商標駁回復審,撤銷
商標注冊復審三項,各位可以從上文中進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