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第三法定繼承人順序嗎?沒有,民法典中只有第二序位繼承人。一般到了第二序位繼承人就足夠
遺產的分配了,如果沒有繼承人的,死者生前可以留遺囑指定繼承人,或者捐贈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條之規定,立有遺囑的
遺產繼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一)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的;(二)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三)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于遺囑人死亡的;(四)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
遺產;(五)遺囑未處分的
遺產。二、被繼承人去世后
遺產無人繼承怎么辦?對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
遺產的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條作了明確規定:“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
遺產,歸國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三、繼承人能不能隨時請求分割
遺產?繼承開始后,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
遺產,但有下列情況的除外:(1)
遺產債務尚未清償完畢;(2)遺囑指定
遺產于一定期間內不得分割,但此期間不得超過五年;超過五年的,縮短為五年;(3)繼承人協商同意于一定期間內不分割
遺產。胎兒未出生的,請求分割
遺產時,應為胎兒保留其應繼份。出生后為死胎的,保留份額按法定繼承處理。現實生活中確實有一部分人沒有兄弟姐妹,沒有父母,也沒有爺爺奶奶和姥姥姥爺,這種情況下也不是說有所謂的第三法定繼承人來繼承
遺產的,因為法律上就沒有第三法定繼承人的概念,不過,當事人的
遺產歸公之前要先處理生前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