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生 字(8 )第 號 甲 立
合同單位: 印刷廠(簡稱 方) 乙 茲因甲方生產需要向乙方訂印下列印刷品,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
合同如下: 一、印刷品名稱、數量及交貨日期: ┌───┬───┬───┬───┬──────┬───┬───┬───┐ │品 名│規 格│單 位│數 量│ 計劃單價 │金 額│用 料│交貨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加工原料: 三、質量和式樣:①質量: ②式樣: 四、定貨數量的差額幅度: 五、貨款結算,憑運輸部門運單向銀行辦理托收。 六、原材料供應: 甲方來料加工者,應由乙方作運貨處理,其貨款在乙方交貨結算時,憑甲方的發票結算。 七、印件確定后,雙方中途變更應提前__日通知雙方協商同意,否則應負
違約責任,并應賠償對方造成的損失。 八、外地用戶,可由乙方代辦運輸,乙方一經運出即為交貨,一切包裝費、運雜費均由甲方負擔。 九、本
合同一式__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工商局一份備案。 十、本
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修訂之,協商不成按
合同法有關規定
執行。 甲方: 代表人 章 乙方: 印刷廠 代表人 地 址: 開戶行: 帳 號: 電 話:
商標印刷許可證 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