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法院沒法調解怎么辦
欠錢不還法院沒法調解怎么辦?欠錢不還法院沒法調解的按照雙方提供的證據依法審理即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愿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人民調解法》第二十六條:人民調解員調解糾紛,調解不成的,應當終止調解,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告知當事人可以依法通過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徑維護自己的權利。二、欠錢不還開庭后的審理流程是什么?1、庭審準備(1)傳喚當事人,通知其他訴訟參與人出庭參加訴訟。(2)對公開審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開庭3日前公告當事人的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3)查明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2、法庭調查(1)當事人陳述,首先由原告口頭陳述其訴訟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理由,然后由被告陳述案件事實及其所持的不同意見。(2)出示證據和質證,當事人陳述結束后,必須將案件的有關證據在法庭上展示,并由當事人進行質證。3、法庭辯論法庭辯論是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在合議庭的主持下,根據法庭調查階段查明的事實和證據,闡明自己的觀點和意見,相互進行言詞辯駁的訴訟活動。4、案件評議和宣告判決這是開庭審理的最后階段,是合議庭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和證據,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確責任,作出判決并宣告判決結果,從而解決當事人之間民事爭議的階段。對于欠錢不還而引發的糾紛,沒有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必須要以調解的方式結案,所以,沒辦法調解的,不代表人民法院的審理工作就無法進行下去了。之后人民法院還是會根據債務債權人提供的證據,依法作出判決結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