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交通事故交罰款到哪里進行?
交通事故交罰款到交警部門的事故處理中心辦理,并到銀行辦理繳費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處理
管轄區域內發生的
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地
管轄不明確的由最先發現或者最先接到報警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先行救助傷員,進行現場處理。
管轄確定后,由有
管轄的交警部門處理。
管轄有爭議的由共同的上級機關決定由誰處理。另外上級交警部門可以處理下級公安交警部門
管轄的
交通事故,也可以指定下級公安交警將案件已交其他下級交警部門處理。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于罰款的具體規定是什么?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三)造成
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
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以上就是
交通事故罰款的具體處理情況,對于相關事項的認定和處理,應當嚴格基于實際的
交通事故后果而定,應當在交警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勘查后,來進行事故責任認定,后期的賠償以及處罰情況是基于責任認定的后果來進行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