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版權繼承為多少年?版權繼承的期限為作者生前及死后的50年,繼承
著作權,是繼承人在
著作權保護期間內,即作者生前及死亡后50年之內,可以繼承被繼承人的作品使用權、發表、復制、發行作品的權利和獲得稿酬權。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規定,
遺產包括“公民的
著作權(版權)、
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一般而言,繼承人對
著作權的繼承,主要是繼承作者死亡后剩余的有效期間的著作財產權。在作者死亡至
著作權有效期屆滿這段時間內,繼承人可以享有原作者的著作財產權。因此,
著作權屬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依照《民法典》的規定轉移。據此,因繼承而取得
著作權財產權的人,能成為
著作權法律關系的主體。二、《中華人民共和國
著作權法》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條
著作權屬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本法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在本法規定的保護期內,依照民法典的規定轉移。
著作權屬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變更、終止后,其本法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在本法規定的保護期內,由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沒有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由國家享有。第三節 權利的保護期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 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條 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對于版權繼承處理的具體情況,可以依據上述法律規定的程序來進行辦理,但在對版權進行繼承前,應當對版權的合法性進行認定,只有受到
著作權法保護的版權才是可以繼承處理的,具體情況可以依據法律規定來進行處理,并基于實際來進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