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沒有
建筑資質可以簽
合同嗎?分公司沒有
建筑資質可以在經營范圍內簽
合同。
建筑公司的分公司如果有營業執照的,具備了經營經格,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簽訂經濟
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權范圍內進行。
建筑企業分公司可以直接簽訂施工
合同,不管是
建筑還是銷售類型的分公司,若是在分公司成立之初就已經被授權可以獨立簽署
合同,那么只要在授權范圍內簽署的
合同就有效。
建筑分公司在經營范圍內,無需請示總公司,也可以獨自簽署
合同。
建筑公司可以依法設立分支機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支機構應當登記的,依照其規定。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產生的民事責任由
建筑總公司承擔;也可以先以該分支機構管理的財產承擔,不足以承擔的,由
建筑總公司承擔。二、
建筑公司設立分公司需要提交什么材料?設立分公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
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3、公司章程(由
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7、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對于總公司來講,并不一定設立分公司就是讓分公司去簽施工
合同的,部分施工
合同對
合同相對方的
建筑資質是有要求的,簡單點來說,分公司簽的
合同沒有超過總公司授權范圍的一般都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