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合同無效,擔保
合同必然無效嗎主
合同只有在滿足了《
合同法》中規定的條件后才能生效,對當事人產生約束力。而要是導致了主
合同無效的話,那么此時對于主
合同的擔保
合同來講是否還有效呢?我們在下文中告訴你主
合同無效,擔保
合同必然無效嗎。
一、主
合同無效,擔保
合同必然無效嗎
擔保
合同是主
合同的從
合同,主
合同無效,擔保
合同無效。擔保
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擔保
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二、擔保
合同無效會有什么后果?
擔保
合同被確認無效時,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即承擔《
合同法》規定的締約過失責任。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規定:(1)主
合同有效而擔保
合同無效,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
合同債權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2)主
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
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則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應承擔的民事責任不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3)擔保人因無效擔保
合同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或者在承擔賠償責任的范圍內,要求有過錯的反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但為了保證債權人的利益,主
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
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另外,如果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擔保
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
主
合同無效,擔保
合同必然無效嗎?答案是否定的,雖然原則上主
合同被認定為無效的話,擔保
合同必然是無效的,但擔保
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此時就有可能出現主
合同無效,而擔保
合同繼續有效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