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結婚登記后沒住一起如何
離婚?
一、 辦理結婚登記后沒住一起如何
離婚?
辦理結婚登記后,雙方已經構成了夫妻關系,可以通過協議或者訴訟的方式辦理
離婚,具體情況如下:
(一)協議
離婚
最快的
離婚方式是辦理協議
離婚,
離婚手續當天就可以辦理完畢,協議
離婚的具體法律程序是:
第一步:對子女、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合意??梢宰约簩懟蚱刚埪蓭煷鷷环?a href=lihun/>
離婚協議,或者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協議書,雙方簽字或蓋章。
第二步:到婚姻登記機關提供相關證件和
離婚協議書,要求
離婚
第三步:辦理相關手續,領取
離婚證。
第四步:領取
離婚證后,不能再
起訴離婚,但對婚內財產沒有分割的部分(或
離婚時一方故意隱瞞的財產
起訴分割。
采用協議
離婚的方式可以達到盡快
離婚的目的,
離婚協議屬于雙方自愿協商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所以最好能咨詢專業的婚姻律師以免在不知不覺中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
(二)訴訟
離婚
如果一方堅決不同意
離婚,則只能通過
起訴的方式
離婚。如果在
離婚訴訟中,原告方提供不了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第一次
起訴的話法院是很有可能不判
離婚的。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要六個月后才可以重新
起訴,大大延長了
離婚的時間。所以
起訴方要想盡快辦理
離婚就應當提前準備好相關證據。
二、可以依法判決
離婚的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
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
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
離婚后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奸、與他人
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
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
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
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
離婚后,過錯方又
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
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吸毒、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
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為的。
15.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結婚和
離婚都是公民的自由權利,對于雙方感情破裂的,可以按照上述規定的情況來辦理
離婚登記手續,但還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子女
撫養權、夫妻債務等情況進行合法的判決處理,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