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
合同違約責任是什么
一、二手房買賣
合同違約責任
1、
違約責任有哪些構(gòu)成要件:有
違約行為;有損害事實;
違約的行為與損害的事實之間存在的因果關(guān)系;無免責事由。
2、
違約責任有哪些免責事由:免責事由也稱免責條件,是指當事人對其
違約行為免于承擔
違約責任的事由。民法典上的免責事由可分為兩大類,即法定免責事由和約定免責事由。法定免責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規(guī)定、不需要當事人約定即可援用的免責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約定免責事由是指當事人約定的免責條款。
3、發(fā)生了
違約情形,該如何承擔
違約責任:雙方可以約定
合同金額分之二十以內(nèi)的定金,收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義務(wù),雙倍返還定金;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義務(wù),定金不予返還;守約方有權(quán)要求
違約方繼續(xù)履行
合同約定的義務(wù),并可在向法院
起訴時提起此項訴訟請求,要求
違約方承擔
違約責任,并不妨礙守約方要求繼續(xù)履行;
二、二手房買賣
違約賠償:
違約賠償:
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guī)定,一方當事人
違約的,應(yīng)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
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
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chǎn)。
違約金具有擔保債務(wù)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懲罰
違約人和補償無過錯一方當事人所受損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國家將其作為
合同擔保的措施之
有的國家將其作為違反
合同的責任承擔方式。
賠償實際損失:在未約定
違約金或定金的情況下,守約方可以要求
違約方按實際損失賠償。在定金或約定的
違約金低于實際損失的情況下,守約方可以主張按實際損失賠償。一般來說
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標的的2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