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想提前解除
合同沒有保證金怎么辦?處理此類糾紛的原則是,租賃
合同中對此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應看租賃
合同能否繼續履行。當
合同確實無法繼續履行或者履行成為不必要時,
合同才能解除。至于租賃
合同提前解除的賠償問題,如果租賃
合同未對此約定,承租人單方解除
合同的,應由承租人賠償出租人的損失。一般來說,剩余租期超過3個月的,賠償數額按3個月租金計付;剩余租期不滿3個月的,賠償數額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計付。因此,就你的情況而言,你需賠償3個月的租金給房東。二、提前解除租賃
合同需注意的問題1、要嚴格把握
合同解除的條件。房東和租客只有在符合約定或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解除
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條件的情況下,即使發出解除通知,也不能產生
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構成
違約。2、租房押金不能直接扣除。在房屋租賃
合同中一般會涉及簽訂
合同后房主預先收取一兩個月的租金為押金的問題,如果要提前解約,很多房東會直接扣除之前的押金。實際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約的
違約金。不管是正常結束租賃關系,還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賃
合同,只要租賃物沒有受以損害,押金都應該退還。3、房東的法律權益?!?a href=hetongfa/>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
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a href=hetongfa/>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
合同?!?a href=hetongfa/>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
合同。三、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賃
合同的條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
合同:1. 承租人已建有或購有房屋,無需再繼續租賃他人房屋時。2. 承租人舉家遷離租賃房屋所在的城市。3. 出租房屋發生重大損壞,有傾倒危險,出租人拒不進行修繕的。當承租人租賃了出租人的房屋后,為了更好的保障雙方的權益需要簽訂租賃
合同的,在租賃
合同中需要寫明租賃的房屋信息、租賃期限以及在租賃期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當在租賃期限內承租人單方面解除
合同也是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當出租方發生重大損壞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