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終止
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一、合伙終止
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1)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合伙
合同定有存續期間的,則于該期間屆滿時,合伙即歸解散。但若合伙
合同所定的期限屆滿后,合伙人仍繼續其事務的,視為以不定期限繼續合伙
合同。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合伙
合同中約定有合伙解散事由的,當該約定事由出現時,合伙也就解散。
(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合伙系基于全體合伙人的意思而成立,當然也得基于全體合伙人的意思而解散。不論合伙
合同是否定有存續期間,均可因合伙人的全體同意而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5)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所謂合伙
合同所約定的合伙目的無法實現,包括自始不能完成及中途不能完成。合伙皆有其存續目的,若其目的已達到或確定不能達到,合伙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據,理應解散。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
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合伙人必須共同出資;
2、合伙人必須參加合伙事業的經營管理;只提供資金而不參加合伙事業的經營管理不能成為合伙人;
3、合伙人必須有共同的經濟目的,否則不能訂立合伙
合同;
4、合伙人之間負連帶無限責任?!?
三、有限合伙企業的特點有哪些?
1、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2、有限合伙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伙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伙人。
3、有限合伙企業名稱中應當標明“有限合伙”字樣。
如果是某一位合伙人想要撤伙的話,可以按照合伙
合同的約定依法撤伙,但一位合伙人的撤伙不會導致合伙企業的解散,不過,合伙企業的解散,要比股份有限制公司的解散簡單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