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撤案走程序需要幾天
一、刑事案件撤案走程序需要幾天?
刑事案件撤案的時間沒有限制,但做出撤案決定的就應當立即釋放當事人。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需要撤銷案件或者對犯罪嫌疑人終止偵查的,辦案部門應當制作撤銷案件或者對犯罪嫌疑人終止偵查報告書,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
公安機關決定撤銷案件或者對犯罪嫌疑人終止偵查時,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應當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書。原犯罪嫌疑人被
逮捕的,應當通知原批準
逮捕的人民檢察院。對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強制措施的,應當立即解除強制措施;需要行政處理的,依法予以處理或者移交有關部門。
對查封、扣押的財物及其孳息、文件,或者凍結的財產,除按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另行處理的以外,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
第一百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作出撤銷案件決定后,應當在三日以內告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機關。
公安機關作出終止偵查決定后,應當在三日以內告知原犯罪嫌疑人。
二、撤案的條件是怎么規定的?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中對撤案有明確規定:
第一百八十三條 經過偵查,發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撤銷案件:
(一)沒有犯罪事實的;
(二)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四)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
撤案的原因有很多種,如果是因為沒有構成犯罪事實才撤案的,在此之前公安機關對當事人采取了刑事
拘留措施的,那當事人還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賠償。從公安機關決定撤案到釋放當事人肯定不會超過24個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