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
合同違約要坐牢嗎?不會坐牢的,
合同違約情形劃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不履行
合同義務,第二類是履行
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義務或者履行
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
違約責任。承擔
違約責任的具體方式包括:1、實際履行。一方當事人
違約,另一方當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請求法院判決其履行
合同規定的特定義務,而不允許其以金錢或其它方法代替履行。金錢債務應當實際履行,非金錢債務在特殊情況下不適用實際履行。特殊情況即指法律上或事實上不能履行;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履行費用過高;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2、采取補救措施。如質量不符合約定,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
違約責任,如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非
違約方可根據標的性質和損失的大小,合理選擇要求對方采取修理、更換、重做、退貨、減少價款或報酬等措施。受損害方在要求
違約方采取合理的補救措施后,若仍有其他損失,還有權要求
違約方賠償損失。3、賠償損失。又稱“損害賠償”,是
違約人補償、賠償受害人因
違約所遭受的損失的責任承擔方式,它是一種最重要最常見的
違約補救方法。4、支付
違約金。
違約金是指
合同當事人在
合同中約定的,在
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
合同義務時,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當事人可以在
合同中約定
違約金,未約定則不產生
違約金責任,且
違約金的約定不應過高或者過低。5、定金罰則。當事人可以約定定金,定金按民法典規定
執行,但如果同時約定定金和
違約金,當事人可選擇適用其一。二、
違約金如何確定?如果
合同雙方對
違約金有約定,按照
合同約定處理。民法典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
違約時應當根據
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
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
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
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
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
違約金的,
違約方支付
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合同的
違約方如果拒不履行
違約責任的,此時另一方當事人是可以直接向法院
起訴,強制要求其承擔責任的,如果
違約方確實無財產可以賠償損失或者是支付
違約金的,此時,如果有擔保人或者是其他責任人的,可以要求其他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事后可以向
違約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