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遺囑的房屋繼承順序是怎么規定的?《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二、
遺產繼承的相關規定有哪些?法定繼承情形下,以下人員享有繼承權或享有多分的權利或者應當少分:1、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進行繼承;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
房產時,可以要求多分;3、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配給他們適當的
房產份額或
房產;4、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
房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三、繼承
房產過戶需要哪些材料?1、到被繼承人所屬派出所開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或者提供被繼承人醫學死亡證明;2、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派出所開具繼承人身份證明;3、繼承人的身份證明;4、被繼承的
房產證或其他證明文件。5、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遺囑繼承的情況)。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
房產只過戶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
房產的繼承。不僅是
房產,其他的
遺產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就按照法定繼承順序來處理。不過,第一順序繼承人并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都有資格繼承這套
房產,就像是為了繼承
房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這種行為,就會失去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