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詐騙罪司法解釋數額劃分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合同詐騙罪“數額較大”是指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1萬元以上,單位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數額巨大”,是指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萬元以上,單位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數額特別巨大”,指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30萬元以上,單位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200萬元以上的。構成
合同詐騙罪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二、
合同詐騙案件中情節嚴重的認定標準是什么?其他嚴重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作案動機和手段惡劣的;(2)多次行騙造成惡劣影響的;(3)致使被害人受損而生活困難的;(4)拒絕退贓、償還債務和賠償損失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他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2)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3)詐騙救災、搶險、防汛、扶貧、
醫療款物等,造成嚴重后果的;(4)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5)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6)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因為
合同詐騙罪分成個人犯罪和單位犯罪,個人犯罪和單位犯罪的數額認定標準肯定是有差異的。而且對
合同詐騙罪的犯罪嫌疑人在
量刑的時候,除了考慮詐騙數額之外,犯罪情節也是重要的參考依據之一,比如拒絕退贓,手段惡劣的,都要從重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