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根據法律規定,在土地征收時已經離去的人是不享有征地補償款的,自然也就不存在繼承問題。但是,在滿足一定條件下,離去的人也是享有征地補償款的,其所享有的征地補償款可以有其繼承人繼承。新《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七條規定,承包方的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原《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條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在承包土地被征收期間,承包人死亡的,根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益所得款項的性質,屬于承包人依照土地承包法的規定享有的關于承包土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權以及承包地依法被征收、占用后所應獲得相應補償所產生的收益可以被繼承。根據以上規定可以得知,對農村家庭承包的集體土地而言,部門成員死亡并不影響對承包收益、征地補償款的繼承;只有農戶內全部成員均死亡導致失去了承包地的承包權時,對該塊承包地才無權獲得征地補償款。至于能作為繼承的征地補償款有哪些?則根據《土地管理法》以及實施條例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凡屬于土地征收的安置費用的,農戶家庭內的成員均有權分享該承包收益。如果其中一人在征收公告之后不幸逝世的,其應享有的份額可作為一場進行繼承。舉個簡單的例子。小李家有六口人,五年前就征地
拆遷,并統計過承包地和安置人口數了。后來,在村里還沒給征地補償款之前,小李奶奶因年齡大了就去世了。但是按照規定,奶奶享有的承包地的份額應該按照繼續法進行分配。也就是征地補償款的1/6是奶奶的
遺產,因按照
遺產的分配標準,由奶奶的子女們按照繼承法規定進行繼承,而村里無權因為小李家人口的減少而收回1/6。至于,能否將奶奶的部分直接分給小李他們家另五個人,則要看其他第一順位繼承人能夠同意。若同意,則可以;若不同意則需要按規定進行分配。注意:征地補償款可以繼承,老人享有征地補償款的份額按照繼承法進行繼承!被征收人一定要留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