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夫妻轉移財產怎么辦?
一、欠錢不還夫妻轉移財產怎么辦?
欠錢不還夫妻轉移財產的是惡意不還款故此可以向法院
起訴,并強制要求對方償還債務。
如果債務人明顯是為逃避債務而采取
離婚的方式來對抗債權人的權利的實現,屬于惡意逃債。債權人可以向法院
起訴,請求確認債務人以
離婚方式轉讓財產的行為無效(特別是債務人以凈身出戶的條件
離婚而俺蓋非法目的)。
于界定惡意轉移財產,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即作了規定。該司法解釋123條明確規定: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處理:
1、在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后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造成人民法院無法
執行的;
2、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妨礙或抗拒人民法院
執行的;
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
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支付令的。
這其中,“在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后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造成人民法院無法
執行的”,即屬于惡意轉移資產的行為。
二、債務人惡意轉移財產怎么辦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有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
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
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
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由此,如果債權人發現債務人有惡意轉移財產的行為,就要收集好證據,及時向法院
起訴。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欠下的債務,通常是雙方都具有償還義務。故此對于那些想要通過辦理
離婚手續逃避債務的償還的,一般不能如愿。在其轉移財產之后,債權人就可以請求法院凍夫妻共同財產,強制要求夫妻一方償還債務。對于此類惡意不還錢的,法院也可以根據是情形,判處其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