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方懷孕期間夫妻
離婚的,涉及到共同財產的分割,往往會適當的照顧女方。同時,考慮到日后女方生育子女,因而分割財產的時候也會適當的照顧子女。雖然從原則上來說,分割共同財產是一人一半??紤]到女方懷孕,往往分割給女方的財產要多一些。
離婚時對財產分割一般是針對夫妻共同財產。共同財產的計算當然是從領取結婚證書之日起計算的。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無特殊約定為共同財產。分割時一人一半,同時照顧女方。有時會涉及到對于彩禮的分割,男方給的彩禮,一般在實踐上認為是夫妻共同財產,除個別情形外,不予以返還男方。至于女方的陪嫁一般認為是女方個人財產,不用參與分割。
離婚時女方已經懷孕,那么在進行財產分割時有以下兩種情況:1、假如女方想進行流產,且是女方自愿的行為,醫藥費、營養費等應當作為共同債務,雙方都要負擔。男方可以適當補償女方。但是具體標準法律無規定,取決于法官自由裁量2、假如不同意流產,那么男方應當支付預備生產期間的營養費用、生產費用、醫藥費等。男方應當支付撫養費,男方不支付可以申請強制
執行,對男方財產強制
執行,如劃撥他的存款等等。在男方經濟能力可以的情況下也可以要求男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