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
同居就必然避免不了涉及到
同居期間的財產和債務問題,分手時最大的問題就是
同居財產分割問題,是
同居期間的所有財產都要分割還是各歸各的?那
同居財產怎么分割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
一、
同居財產怎么分割
雙方解除
同居關系時,財產分割和
債權債務承擔:第一、“約定優先”,雙方對
同居期間財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第二、無約定的,對于
同居期間購置的財產,原則上采用誰購買歸誰所有的原則(不動產除外,依《物權法》的規定,不動產已登記為準)。但對于雙方均有所出資,并且由雙方共同使用的財產的歸屬問題,通產按共同共有原則處理。當事人在非婚
同居期間,還必然要發生日常家務產生的債務,比如飲食、衣著、文化、娛樂、
醫療、子女之教養等。對于這些日常家務,一般根據誰支出誰負擔的原則。第三、對于一方在
同居期間給予另一方一定的財物,適用
合同法中關于贈與
合同的規定,即贈予行為成立時,贈與物的所有權發生轉移。此外,由于
同居的當事人之間不存在配偶人身關系,因此不存在因為
同居關系而發生的人身性質的權利變化。也就是說,如果
同居期間一方生活困難的,另一方無須負扶養義務;如果
同居的一方當事人死亡的,另一方不能基于
同居取得
遺產繼承權。
二、未婚
同居違法嗎,犯法嗎?
未婚
同居是否違法,是否受法律保護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未按《婚姻法》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此時,對于形成事實婚姻的婚姻狀態,法律是給予保護的,此時的未婚
同居并不違法。而對于未形成事實婚姻的,未婚
同居的行為不合法,但是也不是違法的。也就是說,未婚
同居(無配偶)的雙方對是否選擇
同居可以自由決定。沒有任何人可以阻止雙方同意的未婚
同居,只是此時的未婚
同居不受法律的保護,一旦發生糾紛了,則法律不會像保護正常結婚的夫妻一樣保護未婚
同居者的利益。在看完上述內容后,相信您已經知道
同居財產怎么分割了吧。實踐中,除了要處理財產問題,還要對債務問題一并作出處理,如果兩人未婚生育了子女的話,那么也是要對子女的撫養作出處理的。我們為你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