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遺囑的情況下老人侄女有繼承權嗎?
一、沒有遺囑的情況下老人侄女有繼承權嗎?
沒有遺囑的情況下老人侄女不一定有繼承權,若是法定第一順位的主體都已經死亡了,并且侄女的父親也去世,此時侄女可以代位繼承本屬于父親的那部分
遺產。若是其父親雖然在世,但是侄女卻依靠老人來撫養的,此時也有繼承權。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
遺產份額。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二、
遺產繼承時財產的分配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
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
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
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適當的
遺產。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
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
若是老人在離世之前,并沒有留下有效的遺囑的,那么其
遺產原則上侄女是不能繼承的。只有老人父母、配偶以及子女離世,作為第二順位繼承人之中的侄女父親也死亡,此時該侄女才可以繼承本屬于其父親的那部分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