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3個月緩刑6個月要多久案底才能消除?拘役3個月緩刑6個月案底是永久不可以消除的,刑事犯罪記錄永久保存,任何時間都可以在公安機關系統網內查詢知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內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二、緩刑期間需要遵守哪些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
執行緩刑期間需要遵守以下規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三)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三、緩刑的適用條件有哪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第七十四條明確規定,對于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當事人因涉嫌犯罪被判處了三個月的拘役的話,說明犯罪情節不算是特別的嚴重,如果在6個月的緩刑考驗期內沒有任何違法犯罪行為,這三個月的拘役是可以不
執行的。但也不代表被判處緩刑的案底就可以消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