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重新注冊需要多久?
一、
商標重新注冊需要多久?
商標重新注冊需要幾個月的時間。
商標在寬展期過后如果還沒有續展的,
商標失效一年后才可以申請,注冊
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注冊
商標有效期滿后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12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
商標。
商標局對
商標續展注冊申請審查后,核發
商標續展證明,不再另發
商標注冊證,原
商標注冊證與
商標續展證明一起使用。
相關法律知識
《
商標法》第四十條 注冊
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
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
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
商標。
《
商標法》第四十四條 已經注冊的
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由
商標局宣告該注冊
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
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
商標無效。
商標局做出宣告注冊
商標無效的決定,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當事人對
商標局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
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
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
起訴。
二、個人請求宣告注冊
商標無效的流程是怎樣的?
1、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請求
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
商標無效的,應當向
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
2、
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后,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辯,可以辦理
商標無效宣告答辯業務;
3、
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在9個月內做出維持注冊
商標或者宣告注冊
商標無效的裁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期限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3個月;
4、當事人對
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
起訴;
5、人民法院在受理
起訴后,應當通知
商標裁定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現實生活當中,大家對于
商標這個權利的把握還是非常的明確的,認為
商標可以為自己帶來很多的利益,所以必須要在一定的期限內申請
商標,如果
商標的專用權的期限屆滿的話,還可以在寬窄期內重新的申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