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通過遺囑給孫子屬于遺贈嗎?
遺產給孫子屬于遺贈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孫子女、外孫子女并不是法定繼承人,所以這種情形應屬遺贈。那么孫子在受遺贈后的法定期間內要接受遺贈,這樣才能合法得到該
遺產。遺囑繼承與遺贈的主要區別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一)遺囑繼承人與受遺贈人的范圍不同。遺囑繼承人只能是法定繼承人范圍以內的人,而受遺贈人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國家或集體單位。(二)遺囑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后
遺產分割前未明確表示放棄的,即視為繼承。而受遺贈人在知道或應當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未作出接受遺贈表示的,視為放棄,即喪失受遺贈權。二、遺囑的基本內容有哪些?(1)遺囑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住址;(2)遺囑處分的財產狀況(名稱、數量、所在地點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3)對財產和其他事務的具體處理意見;(4)有遺囑
執行人的,應當寫明
執行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等;(5)遺囑制作的日期以及遺囑人的簽名遺囑公證三、遺囑生效的條件有哪些?有效的遺囑必須具備如下條件:(一)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二)遺囑人所立的遺囑必須是其真實意思表示。(三)遺囑人對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有處分權的。(四)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五)遺囑的形式必須合法。沒有法律規定長輩們在立遺囑的時候必須要把
遺產留給自己的兒女,所以不管是留給孫子,甚至是捐給國家和集體,只要遺囑的內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規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遺贈的話,知道遺贈以后的兩個月之內,必須要做出是否接受的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