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屬于我國刑法中規定的可以對犯罪分子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情節,但實踐中必須要先確定確實有自首情節的,那么才能做出相應的處理。對于職務侵占罪來講,如果犯罪分子自首的話,將會如何處罰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一、職務侵占罪如何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已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從法條上可見,職務侵占罪在數額上,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而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解釋,在數額較大上規定了5000-20000元的選擇幅度,在數額巨大上,把10萬元作為數額巨大的起點,而且各地區不同,具體的數額還會有差異。發達區數額較大的就是10萬左右,
一般為2-3年有期徒刑。二、對自首的處罰原則根據新刑法第67條的規定,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這一規定,首先應當理解是在立法中對于自首犯從寬處罰的根據。如果對自首犯不能正確地適用刑罰,那么正確認定自首就失去了意義。三、職務侵占罪自首怎么處罰綜上,對于職務侵占罪自首的,一般是根據犯罪情節確定一個
量刑幅度,然后在此基礎上,如果犯罪較輕的話,則可以免除處罰,但一般都是從輕或減輕處罰。我國對自首犯一向采取的都是從寬原則。閱讀完上述內容后,我們知道職務侵占罪自首通常都是在先確定
量刑幅度后,從輕或減輕處罰。因此,具體的判刑還需要根據案件的情況作出分析。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內容,如果你還有任何的法律疑問,都可以來電咨詢我們網站的專業律師,我們會根據你的具體問題進行解答,切實維護你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