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發現對方有私房錢可以重新分割嗎
按規定,夫妻雙方
離婚時要進行
離婚財產分割,通常是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而有些人有私房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私下里收藏,等到
離婚時也沒有拿出來,但是
離婚后拿來用時被發現。那么,另一方便會要求重新分割,但得確定是否有權利再次分割。
首先,
離婚后發現對方有私房錢,要先確定是否屬于夫妻個人財產。
按規定,以下情形屬于夫妻個人財產:
1、個人的婚前財產;
2、個人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
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個人按遺囑或贈與
合同獲得的確定為個人的財產;
4、個人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財產。
所以,私房錢屬于以上規定范圍內的,應該認定為夫妻個人財產,
離婚后被發現的,不能再次分割。
其次,如果私房錢不屬于夫妻個人的財產,應該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的話雙方要進行分割。
并且,這筆私房錢在
離婚時被發現了的,有過錯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財產。
但是雙方
離婚后才發現有隱藏的私房錢,另一方有權請求再次分割,如果雙方協商不下,可以去法院
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