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詐騙
取保候審可以嗎?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詐騙
取保候審可以,依據《刑事訴訟法》第60條的規定:“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
逮捕必要的,應即依法
逮捕。”《刑事訴訟法》第51條的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
執行”。根據以上兩處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可以看出,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是
逮捕羈押的一個充分條件,而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是
取保候審的必要條件,此處的社會危險性不是犯罪的社會危險性,而是嫌疑人離開羈押場所會妨礙對案件的刑事偵查或者對社會造成侵害。二、
取保候審的啟動是怎樣的(一)、
取保候審可以由案件的承辦機關主動決定適用,也可以在家屬或者律師申請
取保候審后決定適用。(二)、
取保候審的適用對象:根據《刑事訴訟法》和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解釋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符合下列情況時,可以被
取保候審:1、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采取
取保候審不致于發生社會危險性的。3、應當
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的。4、應當
逮捕,但正在懷孕、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的嬰兒的婦女。5、對被
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
逮捕的條件的。6、提請
逮捕后,檢察機關不批準
逮捕,需要復議、復核的。7、移送
起訴后,檢察機關決定不
起訴,需要復議復核的。8、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偵查羈押期限內、審查
起訴期限內、一審和二審期限內辦結的。9、持有有效護照和有效出入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
逮捕的。10、“患有嚴重疾病”,司法實踐中需要有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開具的患病證明。詐騙罪在我們國家的
量刑幅度是在三年以下,當然如果情節比較嚴重的情況之下的話,可能會再次增加一些處罰。但是不管怎么樣詐騙罪,它是符合我們國家
取保候審的理論上面的條件的,具體的需要看是否有社會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