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錢總說還就是不還怎么辦?朋友欠錢總說還就是不還的,可以搜集證據,到法院
起訴處理。法院會依法做出判決,勝訴之后,如果對方拒絕履行的,勝訴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
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
執行員
執行。法院在受理強制
執行后,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
房產、車輛、
證券和存款,被
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采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二、欠錢不還的人失蹤了怎么辦?欠錢不還的人失蹤了可以申請訴前財產
保全,當事人先查對方的財產,如果有
房產或車子等資產在欠債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
起訴前財產
保全,將欠債人的財產先查封,為日后
執行階段做好準備,也可以通過這種方式逼迫欠債人現身。對方欠錢不還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確的被告,居住地址,聯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后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后,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采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對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拒絕支付失的,債權人提
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將代管人列為被告。對于朋友欠錢不還的行為,債權人可以結合朋友欠錢不還的原因來進行認定,對于朋友因無力支付欠款的,可以協商進行分期支付或者延期支付,因為這種情況下
起訴也是沒有可
執行財產進行處理的,具體情況結合實際來進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