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要是
離婚的話,那么最可憐的就是未成年子女了。此時家庭不完整,而自己也只能跟隨父或母一方生活。這種時候圍繞子女
撫養權的問題也比較容易產生糾紛,那么子女
撫養權的糾紛問題具體有哪些呢?我們為你做介紹。第一,
離婚協議中撫養費約定不合理。
離婚協議中撫養費約定不合理是撫養費糾紛的重要原因之一。當事人
離婚時為了達到
離婚或獲得子女
撫養權的目的,往往在撫養費問題上做出讓步,約定由自己負擔全部或大部分撫養費。而
離婚后反悔或因生活陷入困難無法負擔子女撫養費,
起訴要求變更撫養費數額。特別是在北京這樣的一線城市,生活消費與教育消費都很高,所以,較低的撫養費用無法滿足子女正常的生活與教育需要。第二,無法行使探視權。為什么無法行使探視權會成為子女撫養糾紛案件的原因?主要是無法行使探視權,當事人就以拒絕支付撫養費為抗辯理由。根據我國法律規定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視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但在審判實踐中,夫妻
離婚后與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以種種理由拒絕對方探視子女,另一方無法行使探視權就選擇以不支付撫養費的方式相對抗,使雙方矛盾激化,糾紛解決難度加大。第三,非婚生子女撫養費糾紛解決難度加大。隨著社會的開放,傳統道德意識與婚姻家庭觀念受到猛烈沖擊,非婚
同居生育現象增加。而多數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工作不穩定,收入不高,支付能力不足。有的甚至直接否認親子關系的存在,拒不履行撫養義務,此類案件由于雙方不存在合法的婚姻關系,需要做親子鑒定,既增加了當事人的訴累,又加重了當事人的經濟負擔。案例:如王某與孫某非婚生子女撫養費糾紛一案中,王某與孫某之母在網上相識后多次發生性關系,后孫某之母懷有身孕,并與2008年生下孫某。孫某之母以孫某的名義將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支付孫某從出生至今的撫養費以及今后每月撫養費。王某承認自己與孫某之母的親密關系,但否認孫某是自己的兒子,而且拒絕做親子鑒定。經法庭釋明,王某仍然不同意法院委托相關部門進行親子鑒定,法院遂依法判令王某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依法認定孫某系王某之子,判令王某支付孫某從出生至今的撫養費53538元以及今后每月支付撫養費1000元。第四,惡意拖欠撫養費。惡意拖欠撫養費是撫養費拖欠案件的主要情形。惡意拖欠撫養費是指當事人有能力支付撫養費,卻拒絕履行支付義務。部分當事人甚至通過偽造證據,隱匿轉移財產等手段逃避支付撫養費義務,極大地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以上就是我們為您總結了四種比較常見的
撫養權的糾紛問題。針對不同的
撫養權糾紛,當事人需要有不同的處理方式,這樣才能很好的解決糾紛,同時保證自己的合法利益。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不妨直接來電咨詢我們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