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是否可以作為債權憑證?
一、發票是否可以作為債權憑證
發票不能證明雙方存在買賣
合同關系,發票不同于欠條或借條。發票不是欠款憑證,不能僅以此主張權利。發票不能證明雙方存在買賣
合同關系,發票不同于欠條或借條。而債權憑證的特征是
1、債權憑證是法院在
執行過程中發放的,它沒有嚴格的審判程序。
2、債權憑證是在被
執行人無財產可供
執行,或現有財產經強制
執行后仍不足清償債務時發放的。
3、債權憑證是法院向當事人發放的法律文書,具有法律效力,在權利人有證據證明被
執行人有履行能力時,可以根據該債權憑證直接向法院申請
執行。
4、債權憑證的內容是債權人據以申請
執行的法律依據。
所以發票并不是一種債權憑證。
二、發票的性質
發票是指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收據才是收付款憑證,發票只能證明業務發生了,不能證明款項是否收付。
發票是指經濟活動中,由出售方向購買方簽發的文本,內容包括向購買者提供產品或服務的名稱、質量、協議價格。除了預付款以外,發票必須具備的要素是根據議定條件由購買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須包含日期和數量,是會計賬務的重要憑證。中國會計制度規定有效的購買產品或服務的發票稱為稅務發票。政府部門收費、征款的憑證各個時期和不同收費征款項目稱呼不一樣,但多被統稱為行政事業收費收款收據。為內部審計及核數,每一張發票都必須有獨一無二的流水賬號碼,防止發票重復或跳號。
簡單來說,發票就是發生的成本、費用或收入的原始憑證。對于公司來講,發票主要是公司做賬的依據,同時也是繳稅的費用憑證;而對于員工來講,發票主要是用來報銷的。
三、債權憑證是什么
"債權憑證"是由人民法院發給債權人一種書面憑證。是指在
執行程序中,被
執行人無財產可供
執行,或現有財產經強制
執行后仍不足清償債務的,由
執行法院向申請
執行人發放的、用以證明申請
執行人對被
執行人尚享有債權的權利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