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假學歷工作犯法嗎
一、使用假學歷工作犯法嗎
求職時造假學歷,被單位錄取,如果被查出,會被開除。
偽造、使用假學歷的,學校和單位甚至可以報警,給使用者以治安管理處罰。
《勞動
合同法》第八條即明確規定勞動者有如實向用人單位說明與勞動
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信息的義務。未如實說明簽訂的
合同屬于欺詐,不能獲得賠償。
同時如果因欺詐而簽訂勞動
合同,同時勞動者有過錯造成公司損失,公司有權利要求勞動者賠償公司損失。
二、拿假文憑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
合同是否有效?
使用假文憑從本質上說是一種欺詐行為。
《勞動法》第十八條規定:“采取欺詐、威脅死等手段訂立的勞動
合同,為無效
合同。無效的勞動
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勞動部《關于〈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第十八條對勞動
合同中的欺詐作了如下定義:“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當事人虛假的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的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行為。
用人單位在人為應聘者確實有該文憑的情況下,才作出了錄用決定。應聘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行為使單位作出了違背其意愿的錯誤表示。所以,應聘者在應聘過程中的做法是欺詐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