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過程中“一書四方案”應該公開嗎?
征地過程中“一書四方案”應該公開嗎?
1、“一書四方案”指的是什么?
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任何一個建設項目都必須有“一書四方案”,具體是指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由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根據(jù)有關材料編寫,并逐級上報至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審批。
2、“一書四方案”屬于政府主動公開的信息嗎?
國土資源部下發(fā)《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市縣征地信息公開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廳發(fā)〔2014〕29號),將市、縣政府用地報批時擬定的“一書四方案”明確納入了市、縣征地信息主動公開的內容。因此,“一書四方案”屬于政府主動公開的信息。
3、“一書四方案”公開責任主體是誰?
《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管理辦法》第7條規(guī)定,“在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范圍內,為實施城市規(guī)劃占用土地的,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擬訂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和征用土地方案,編制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經(jīng)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后,報上一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
4、“一書四方案”的公開時間是什么時候?
“一書四方案”的公開時間應在用地批復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