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一女性不止與一個人辦理了結婚登記女的犯重婚罪嗎?同一女性不止與一個人辦理了結婚登記女的犯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系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系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重婚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系
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時以夫妻關系
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后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后法律婚型。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系
同居而重婚。若是發現配偶與其他主體也存在婚姻關系的,此時就可以向法院
起訴,一旦認定重婚是存在的,那么該婚姻關系自始不存在,若是因為此段無效的婚姻使得沒有過錯的一方受到了財產損失,可以要求獲得賠償。對于有過錯的一方,一般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